诉前案件为何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97%?最高检回应( 二 )

张雪樵介绍 , 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 在提起诉讼之前 , 首先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 督促其主动整改 , 这是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创 。 为什么不提起诉讼?关键是通过检察建议已经把问题解决了 , 公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 正因为如此 , 虽然我们和行政机关分工不同 , 但追求的价值目标都是相同的 , 我们检察建议也会被行政机关所采纳 。 在办案当中 , 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观察问题的方法或者标准可能是有所差异的 。 比如行政机关认为对某企业排污污染了江河 , 已经作出过行政处罚 , 已经责令对其进行罚款 , 但是这个企业白天不生产 , 晚上偷偷的排污 , 行政机关表示无能为力了 , 检察机关是不是听了行政机关这样的辩解 , 就到此为止了?我们是不能这样的 。

怎么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全面履职 , 是不是要继续提起诉讼?张雪樵表示 ,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把握 。

一是从行为要件上看 , 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 , 相关主体侵害公益的违法行为直接损害公益 , 如果这些违法行为没有停止 , 公益损害必然会持续发生 , 负有相关监管职能的行政主体的“充分履职”就无从谈起 。 如果违法行为继续存在 , 案子还是要办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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