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高兴,也不能酒后驾车

  2月12日21时30分许 , 邹某驾驶车号为吉A7***1小型轿车沿亚泰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三环时 , 被宽城交警大队民警赵磊查获 。 经询问 , 驾驶员邹某因家里有喜事 , 于中午时候喝了2两左右白酒 。 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 数值为28mg/100ml , 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 饮酒驾驶机动车 , 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 , 驾驶证记12分 , 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采访人员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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