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朋友圈抨击邻居教育方式并附上照片 侵权吗?( 七 )

本案中 , 徐筱梅未经允许即将钱俊朗、范玉琴夫妻的照片、婚姻情况、工作地址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 , 引来众多评论 , 并被广泛传播 , 显然侵害了钱俊朗、范玉琴的个人隐私 。 且徐筱梅在明知范玉琴没有打骂钱坤的情况下 , 仍描述道“邻家一对组合夫妻!这是后娘 , 初四初五(端午节)一连两天 , 将孩子打成这样” , 属于歪曲事实 。 更重要的是 , 徐筱梅以“组合夫妻”“后娘”等敏感词汇进行渲染 , 利用了人们对于“后娘”“组合夫妻”的偏见 , 是导致该事件以较快速度和较大范围传播的主要原因;徐筱梅在与网友交谈时 , 发表“不求点赞 , 大家都死里传上网吧”的言论 , 应视为具有扩散的故意 。 徐筱梅的言行明显不当 , 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 。

根据法律规定 ,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 徐筱梅编辑涉及个人隐私的文字内容并在朋友圈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 , 同时希望或放任该帖被网友转发、评论 , 扩大了该事件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范围 , 使得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得以知晓 , 造成了众多网民持续发布大量批评和谴责性言论 , 这种影响还从网络扩展到现实生活中 , 造成钱俊朗、范玉琴工作、生活、经营场所的周边人对其冷淡、反感乃至谴责 , 干扰了钱俊朗、范玉琴及其家人的生活 , 且使钱俊朗、范玉琴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 , 工作和经营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 。 这种侵害结果的发生与徐筱梅在微信朋友圈中披露钱俊朗、范玉琴的隐私以及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帖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因此 , 应当认定徐筱梅的行为侵害了钱俊朗、范玉琴的名誉权 , 情节较为严重 ,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故钱俊朗、范玉琴要求徐筱梅停止侵害 , 赔礼道歉 , 消除影响 , 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 , 本院予以支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