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朋友圈抨击邻居教育方式并附上照片 侵权吗?( 十 )

安庆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 , 徐筱梅在朋友圈上传钱俊朗、范玉琴照片以及钱坤身上伤痕的照片 , 并配以“组合夫妻”“后娘”等词语 , 致使钱俊朗、范玉琴遭到网友的指责 , 随着帖子浏览量的增高 , 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人对钱俊朗、范玉琴的评价 。 徐筱梅应当能够预见上传这样的帖子会给钱俊朗、范玉琴的名誉造成损害 , 却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 主观上有过错 。 故此 , 原判决中认定徐筱梅的行为侵害了钱俊朗、范玉琴的名誉权 , 应向钱俊朗、范玉琴致歉并无不当 。 至于太湖县电视台的采访内容是否较徐筱梅的帖子更具有传播力和影响力以及在徐筱梅之前是否已经有人发帖 , 均不能影响徐筱梅为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

但综合全案考虑 , 徐筱梅在事发后及时删除了微信朋友圈的帖子 , 而钱俊朗对其儿子的教育方式亦有不妥之处 , 根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因素的规定 , 原审酌定徐筱梅赔偿钱俊朗、范玉琴精神抚慰金1.5万元不当 , 应予纠正 。 本院结合案情酌定精神抚慰金以2000元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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