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引入传销手段 许以高额回报( 八 )

  海南省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德、方某有、罗某光、林某川、马某光、蔡某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参加民族资产解冻可以获得高额回报的事实,6人犯诈骗罪罪名成立 。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邱某德系主犯,被告人方某有、林某川、罗某光、马某光、蔡某修系从犯,且骗取款项全部上缴,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

  近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宣判,邱某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方某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林某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缓刑四年;罗某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马某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蔡某修犯诈骗罪,判处罚金6000元 。

  宣判后,邱某德称其没有诈骗行为,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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