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十 )

  (九)成都市查处聚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成都聚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有“某婴宝”系列产品:泻儿舒无乳糖营养配方粉、腹安宝无乳糖营养配方粉、敏康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配方粉、敏安宝适度水解乳清蛋白配方粉和氨儿康氨基酸营养配方粉 。 经调查 , 以上五种“某婴宝”系列产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GB14880的规定 。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涉案产品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以及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十)河南鹿邑县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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