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13)

  (十二)新疆沙雅县查处沙雅县权健自然医学康复中心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经查 , 当事人属权健公司加盟店 , 主要从事保健食品、卫生清洁用品、化妆品销售及美容养生服务 。 沙雅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检查中发现 , 当事人在2本维吾尔文、3本汉文的权健产品宣传手册中 , 印有权健公司保健食品具有“防癌抗癌+行气消食+气血双补 把‘瘤’在体内垃圾代谢出去”和具有“心脏疾病预防和治疗、抑癌抗癌的作用、72个小时内排毒3公斤至25公斤 , 排毒的特殊产品......”等保健食品可以治疗疾病等虚假宣传内容 。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 , 宣传其商品具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能”的行为 , 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并处以2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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