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如何认定“非法性”?( 四 )
据采访人员梳理 , 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商业银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 , 其中明确未经批准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 。
上述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均明确 , 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 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自融、变相自融、设立资金池、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发售金融理财产品、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券转让等超出信息中介范围的活动 。
“区分P2P平台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创新还是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主要界限 , 在于其是否具有非法集资的‘非法性’特征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表示 , P2P平台如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 , 其行为就具“非法性” , 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
推荐阅读
- 【红星新闻】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四川攀枝花突发一起山火系人为造成
- 『湖南法院网』湖南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维持原判
- 叶青足球世界:1次“犯罪”,1脚世界波,梅西自评欧冠10大镜头:3次封王
- 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宣判
- [春秋讲武堂]越南311艘渔船非法闯入领海,一度抵近我国近海,野心极大
- [中新网]公安部: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 保障有序复工复产
- #岳阳日报客户端#岳阳执勤民警查获这样一台车,车内坐位非法安装了两个自制柴油油桶和自动加油机
- 「调查」香港43名公务员涉嫌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被捕,正接受调查或被起诉
- 『安徽映山红博览园文』六安警方发出“映山红”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存款通报
- 『违法犯罪』湖北检察机关十个方面着力保障复工复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