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将执行却冒出新的债权人 400万“借款”有猫腻( 四 )

2017年5月 , 宜兴市检察院将周利敏、周俊东二人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

抗诉后再审改判

“周利敏是我表姐 , 她向我一再保证不会出事 , 我才帮她走账 , 然后再到法院进行起诉的 。 ”经过审查 , 周俊东交代了与周利敏互相串通 , 伪造借条、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以帮助周利敏逃避他人债务的犯罪事实 。 2017年8月 , 公安机关对周利敏网上追逃 , 随后周利敏投案自首 。

“周利敏与周俊东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利用虚假证据的行为 , 妨害司法秩序 , 损害国家利益 , 当事人行为属虚假诉讼 , 应予纠正 。 ”2017年11月6日 , 宜兴市检察院启动民事抗诉程序 , 向无锡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 随后 , 无锡市检察院作出抗诉决定 。 2018年6月7日 , 无锡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原判 , 周利敏向周俊东支付借款20万元及利息 , 驳回周俊东其他诉讼请求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