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将执行却冒出新的债权人 400万“借款”有猫腻( 三 )

“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 , 虚假诉讼之所以能够得逞 , 关键在于缺少有效的识破机制和审查程序 。 ”承办检察官表示 , “由于司法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被动性和虚假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谋性 , 按照一般审查程序 , 法院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查实虚假诉讼案的真相 。 ”

为了还原此案真相 , 承办检察官认真梳理案件事实 。 案卷文书显示 , 周利敏一共向周俊东借款420万元 , 2015年底借了2次 , 共20万元 , 2016年5月23日再借了400万元 , 并出具借条一份 , 两笔借款都是周俊东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汇入周利敏账户 。

“借条容易造假 , 但是银行流水账造不了假 。 ”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周利敏和周俊东的银行账户进行一次细致检查 , 并着重对两人5月23日的银行流水账及对手账进行审查 。

从周利敏账户入手 , 承办检察官仔细梳理400万元的资金流向 。 历时一个多月 , 承办检察官跑了20多个银行营业点 , 终于发现了其中确实存在猫腻 。 借款当日 , 该案中的400万元借款先由借款人蒋某账户转账至周俊东 , 周俊东再转给周利敏 , 随后周利敏再转给吴某 , 紧接着400万元被分成两笔资金 , 流转了4个人的账户后 , 最终基本全数回到蒋某账户 。 果然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逃债骗局 。 据此 , 承办检察官初步确认周利敏与周俊东涉嫌利用蒋某、吴某等8人的农业银行账户走账400万元并制造虚假借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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