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小学将提供课后服务至18时

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明确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时期间 , 服务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实施意见》自印发30天后施行 , 意味着从春季学期起 , 中小学就可以提供课后服务了 。

《实施意见》规定 ,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时期间 , 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 ,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急需服务群体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

《实施意见》要求 , 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 , 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 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 , 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 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 鼓励学校与具备资质且规范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合作 , 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课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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