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47个(22)

优化市林业局职责

将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 ,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不再挂市民防局牌子 。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署 , 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造

市人大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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