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依法监督对正当防卫者终止侦查( 二 )

  见刘某闭门不出 , 王成等人悻悻离开 。 途经该小区楼下路边时 , 遇到正一前一后赶回来的刘伟和母亲赵某 , 王成夫妇便和王俊等人上前将赵某拦住并拳打脚踢 , 互拽头发 。 刘伟回头见母亲被人揪住头发 , 按在墙角 , 遂上前制止 , 没想到也遭到围殴 。 见对方人多势众 , 刘伟冲到楼里拿出一个马扎与对方对打 。 这时 , 刘伟弟弟刘震接到父亲电话也带人冲到楼下 , 与王成、王友等人互殴 。 王俊将刘伟手中马扎夺下后 , 击打刘伟的头部 , 导致刘伟血流满面 。 其间 , 刘伟从现场找来木棍、菜刀欲砍王成等人 , 被人夺下 。

  当日14时40分许 , 辖区民警赶至现场 , 将双方参与斗殴人员抓获归案 , 其中包括刘伟 。 案发后 , 双方达成谅解 。 经鉴定 , 王成、刘伟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王友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 , 承办检察官在仔细审查案卷后 , 发现刘伟接到母亲、弟弟电话返回小区 , 并未表示出要与王成一方斗殴的意思 , 而且刘伟在进入小区与王成一方擦肩而过 , 并未主动与王成等人接触或挑起事端 , 客观行为也未反映出刘伟有聚众斗殴或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 。 刘伟得知对方带了很多人到家中闹事、砸门 , 作为家中长子回家看看是人之常情 , 且没有聚众行为 。 刘伟与王成等人打架 , 是在其母亲受到王成等人不法侵害的紧急情形下发生的 , 目的是阻止王成等人继续伤害其母亲 , 不能认为是基于聚众斗殴的故意与王成一方打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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