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详解最高检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八 )

  岳彩申认为 , 检察机关根据在经济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 依法区别对待 。 对处于从属地位 , 主观恶性不大 , 且能够自首、坦白 , 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 , 依法从宽处理 , 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保障企业员工就业和正常生活 。

  他同时建议 ,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 根据个案特点和事实情节 , 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 细化并丰富司法手段、措施和程序 , 做到精准司法和精准施策 。

  “对于专业司法人员的实践操作来说 , 就一起案件办理的斟酌 , 往往在细微之间 。 一般性的法条、规律难以细化到这一层面 , 而指导性案例相比更加具体、深入 , 便于司法人员操作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 , 最高检制发指导性案例 , 有助于各级检察机关在具体办案中 , 更加准确把握办案标准 , 理解法律适用 , 从而帮助实现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 阮齐林建议最高检进一步发布扩大典型案例涵盖范围 , 结合现情、丰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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