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国家赔偿4年後……( 二 )

  不论是否蒙冤 , 曾遭受长期刑罚的人员回归 , 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课题 , 当地司法部门和社区组织 , 有必要扮演好“摆渡人”的角色 。

  2018年12月5日 , 当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东山派出所民警看到投案自首的涉嫌偷盗者时 , 不仅惊讶起来 , 这名自首者在海南可是“家喻户晓”的名人 , 上过央视 。

  自首者叫黄家光 , 4年前 , 村子里400多名乡亲用鞭炮声迎接他回家 。 这个24岁被刑拘的男人 , 坐了近17年的冤狱後 , 在42岁时等来了平反 。 回家那天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他赔礼道歉 , 开车送他回家 , 车子开进村子後 , 看到乡亲们陌生又熟悉的脸 , 黄家光突然哭了起来 。

  17年的冤狱 , 黄家光拿回家的还有16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 但是 , 在国家赔偿4年後 , 黄家光再次身陷囹圄 , 之前的160万元早已用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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