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机构更换服务项目不得提价( 二 )

  根据办法 , 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 , 须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 且符合本市养老机构服务相关标准 。 同时 , 近三年内未发生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责任事故 。 养老机构可向所在区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星级评定申请 。

  与原政策相比 , 修订后的星级评定办法不再将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作为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 。 以往 , 一星级至五星级床位分别须达到30张、50张、100张、200张、300张 , 入住率须分别达到55%、60%、70%、80%、85% , 制约了星级评定工作的全面开展 。 这次不再作为一票否决项 , 而是作为加减分项 。

  评定办法规定 , 在星级评定过程中发现养老机构有三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欺老虐老行为 , 或在评审中提供虚假申报资料 , 有伪造有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等违规违法行为将终止星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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