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信息服务规范出台 洋外壳也要监管( 二 )

  《规定》指出 , “区块链信息服务 , 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 ,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 , 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 ”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提醒 , 《规定》明确提出 , 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界定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 , 也就是说 , 基于普通互联网技术的区块链垂直类传统媒体或信息服务提供商 , 都不属于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范畴 。 这类媒体、信息服务提供商仍属于传统的内容提供者 , 受网信办其他规定及新闻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规定》明确 ,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 , 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 , 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 肖飒分析道 , 即使主体在国外 , 但在国内设有技术支持部门的 , 该技术组织同样需要接受区块链新规的规制 。 肖飒还提到 , 就数字货币交易所而言 , 从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起就被定性为非法 , 与本《规定》无关 , 《规定》主要约束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媒体和区块链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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