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客运服务的立身之本( 二 )

  2018年12月12日 , 上海市民朱先生在上海虹桥火车站搭乘出租车前往上海师范大学 , 打表显示16公里 , 收费60元 , 而朱先生经常乘坐此线路的出租车都是15公里45元车费 。 朱先生意识到该车计价器存在问题 , 于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投诉 。 接到投诉后 , 执法人员通过GPS调取该出租车的行驶轨迹和营运数据 , 经对比 , 发现该车有使用“跳跳表”的嫌疑 , 并责令驾驶员退还朱先生多收的车费 。

  出租车的各种失信行为之所以会屡禁不止 , 除了因为一些遭拒载的市民嫌麻烦 , 未及时投诉 , 放弃了维权的机会 , 还因为相关部门疏于管理 。 “特别是一些地方的出租车企业及交管部门 , 对出租车拒载等违规行为 , 长期抱有围观的态度 , 导致一些出租车驾驶员视拒载为一种‘习惯动作’ 。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说 。

  事实上 , 对于出租车拒载行为 , 国家和地方均制定了专门的处罚规定 。 比如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提出 , 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 , 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西安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 凡因拒载等严重违纪或屡教不改的驾驶员 , 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厦门更是出台规定 , 对拒载出租车施行车轮上锁并示众7天不得营运 , 显著提高了拒载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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