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买机票后被骗十余万:个人信息疑遭泄露,携程被判赔5万( 五 )

【法官说法】

电商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第一 , 携程公司在提供网络服务的过程中 , 通过对用户数据的搜集和维护 , 获得了巨大的财产收益 , 从危险中获取利益者应负担制止危险的义务 。 因此 , 携程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既然从自己架构的数据系统中获得了利益 , 就应当对系统危险隐患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 携程公司作为知名旅行产品网络服务提供者 , 已成为大数据时代的主要个人信息处理者 , 其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包含了从信息被收集 , 到被处理和利用 , 再到传递等一系列行为 , 其商业行为的获利模式亦主要在于信息的处理与传递 。 因此 , 携程公司对于申女士订票所生成的个人信息负有信息安全保管及防止泄露、控制危险的义务 。

第二 , 从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来看 , 用户对电商平台保障其消费流程的数据安全具有合理的信赖 , 基于网络环境下的基本安全需求 , 实际已经形成了用户预期免受第三人侵害的合理信赖利益 , 因此从保护用户信赖利益的角度出发 , 法律也应对电商平台提出安全保障的义务 。 本案中 , 申女士正是对携程公司不会违法向第三人泄露机票行程信息的状态产生了合理的信赖 , 才会对诈骗分子形成轻信 , 进而导致了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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