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被交警扣押期间自燃 车子被烧毁的锅谁背?

胡先生(化名)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交警扣留。谁知就在交警委托托运公司将胡先生的车拖回其住处时,胡先生的车竟意外发生燃烧事故,并被完全烧毁。胡先生也很郁闷,他想知道自己的车子到底由谁来赔?

交警扣留轿车谁知车被烧毁

2018年5月26日晚7点,胡先生驾驶自家车辆途经武汉长江大桥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胡先生车辆前部车头受损。随后赶至现场的交警,因收集违法行为的证据需要,当即扣留了胡先生车辆。

当晚10点,交警大队解除扣留并委托托运公司将车辆运回至胡先生住所,谁知在路上,胡先生车辆突然发生燃烧导致被完全烧毁。

后经消防大队认定,车辆起火部位位于车头前侧,起火原因可排除遗留火种、油路故障等,不能排除车辆因之前交通事故造成的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保险公司未赔车损被告上法院

胡先生为其所有的机动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以及车损险。

根据《保险法》及双方保险合同条款约定,胡先生在保险期间内使用保险车辆、因碰撞及碰撞后的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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