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机炒房?宿迁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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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投机炒房?宿迁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扬子晚报网9月10日讯(采访人员 高峰)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宿迁市住建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访人员从宿迁市委宣传部、宿迁市住建局9月10日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8月起至12月底,宿迁将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据介绍,在前期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上,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查处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类:

投机炒房行为包括: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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