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充电桩车位被占,无奈违规停车充电被贴罚单( 三 )

新能源汽车发展,“车、桩、位”缺一不可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格局,广阔的市场前景吸引各路资本竞相入场。去年8月,30多家企业联手成立了南京市新能源汽车运营联盟。

联盟副理事长李鑫介绍,目前南京全市日常运营的新能源汽车有近1万台,全市公共服务充电桩总数超过1万台,其中城区路边泊位约有100个充电站点,约有300个桩位。他坦言,现阶段街头充电桩管理缺位、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已经引起行业关注。“一处充电桩能够顺利落地,需要通过规划、电力、交管等多个部门的审核,可以说是很不容易,我们希望每个充电桩都能高效使用。”

李鑫告诉采访人员,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要车、桩、位“三位一体、齐头并进”。“也就是说,有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还不够,还要有便利、足够的充电位供车主使用,这三个基本要素不能存在短板。”

建议对停在充电位的汽油车加倍收停车费

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汽油车占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位的现象,李鑫认为需要多个部门进行管理。“目前行业内的共识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于占用充电桩位的汽油车,按照‘违停’进行处罚;另一方面,是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汽油车车主不要把车停在充电桩位上。”

李鑫解释说,“价格杠杆”就是对停在充电桩位的汽油车,按照该路段路边停车位停车费的2倍以上价格计费;对于新能源汽车,在快充所需的2个小时内免费停车,超出充电时长如果还不移走,就开始收取停车费,甚至加倍收费。这样,汽油车和充好电的新能源汽车,都不会占用充电桩位。“如果合理应用这几百个路面停车泊位,就可以服务上万台新能源汽车,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便利的充电服务,从而促进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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