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保单位“张治中公馆”又开售 报价2.3亿元( 四 )

△现在的北幢楼

追问

市级文保单位可以出售吗?

这处院落属于私宅,可以销售

虽然被冠以 " 民国建筑 " 的称号,实际上 " 张治中公馆 " 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现代快报2007年曾报道过,公馆的两栋楼被拆了一栋半,被文物部门紧急叫停。当时,由文物专家、建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两栋民国小楼进行了实地勘查。专家组建议,房主必须按照原样修复南楼、恢复北楼,同时还要给予严厉处罚。

当时,由于房主擅自拆除文保单位,违反了《文物法》,根据规定被处以25万元罚款。

据了解,2003年,张治中先生后人将该房出售。后几经易手,现产权人于2005年以1050万元购得此房。当时的 " 张治中公馆 " 还只是一所民国优秀近代建筑,不属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该建筑被列入 " 第三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

那么,现在出售 " 张治中公馆 " 合法吗?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处院落为私产,根据相关法律可以销售,不过买方不能是外国人。如果交易成功,由于产权人发生了更改,要到文物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如果要进行修缮,需经过文物部门的许可,并经过专家论证会;至于用途,可以作为私宅或办公楼,用来经营也可以,但必须对公众开放参观,因为这是公共建筑。

市级文保单位“张治中公馆”又开售 报价2.3亿元

△张治中故居外楼

" 张公馆 " 身世

2001年卢海鸣、杨新华编著出版的《南京民国建筑》一书中称,张治中在南京的公馆主要有两处,一为鼓楼头条巷15号,现已拆除;一为沈举人巷5号、7号、26号、28号建筑群,现在仅存 26号、28号内两幢西式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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