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江宁二手房交易 实现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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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江宁二手房交易 实现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本文标题:25日起江宁二手房交易 实现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7 月 25 日起,南京江宁二手房交易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

南京江宁区的不动产登记再次提速!7月23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全面落实 "3550" 改革目标,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便民利民惠民,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创建 " 党员先锋岗 " 为契机,将实施2018年再提速,从2018年7月25日起,在江宁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存量房交易登记、个人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符合条件的个人非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实行1个工作日办结。

具体告示如下:

一、从2018年7月25日起,在江宁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存量房交易登记、个人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符合条件的个人非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实行1个工作日办结。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滨江开发区服务大厅暂不纳入本次提速范围,后续实施提速。

二、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的存量房交易登记:

(一)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2016年10月7日以后登记的普通成套住宅(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

2、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一致;

3、不涉及税收争议处理、税收调查核实、人工评估等问题;

4、非大宗批量;

5、未发生其他情形(如更名、更址、需权籍调查等)。

(二)涉及的业务类型

1、买卖存量房的(含份额转让)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

2、买卖存量房且买方办理住房贷款的抵押权登记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合并办理(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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