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仙美地金鹰一店停业 员工却提出了这些问题( 二 )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可为何悠仙美地公司不按规定支付员工赔偿金呢?该工作人员表示,当事餐厅经营状况不好,仍坚持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另外,按照公司提供的标准支付的金额比法律规定的要多。如果员工不接受公司提供的标准,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反映。

律师表示,悠仙美地南京公司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违法的。当事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员工提供经济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补偿的工资就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的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不只是劳动者基本工资,还包括劳动者的绩效考核、奖金或者其它的加班费用平均下来的每月收入。 律师建议,下一步,悠仙美地员工可以进一步与当事公司在法律基础上协商经济赔偿金的问题,如果对方拒绝协商,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一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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