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成被告!“徐州女研究生蹦床摔伤案”二次开庭

近日 ,
备受关注的徐州女研究生玩蹦床摔伤一案
在鼓楼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 。
受伤女生琪琪的表哥小王
这次与“幻影星空”蹦床馆代理人
一同坐到了被告席上 。
表哥为啥成了被告?
事件回顾
5月25日晚6时许 , 刚研究生毕业尚未正式参加工作的琪琪 , 在来到徐州市平山路九里山北“幻影星空”蹦床馆内体验“人体炸弹”项目时 , 头朝下猛地摔进海洋球池内 , 导致胸部以下随即失去知觉 , 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 被诊断为“完全性截瘫” 。 据其家属介绍 , 事发后 , 琪琪经过手术和康复性治疗 , 目前手臂已有所恢复 , 但下半身依旧没有知觉 。
表哥成被告!“徐州女研究生蹦床摔伤案”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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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女研究生徐州一蹦床馆内摔成“完全性截瘫” , 视频记录下全过程
“女研究生蹦床摔伤案”一审开庭
女研究生玩蹦床致瘫后续:双手恢复部分握力 , 相关部门这样回应监管问题……
索赔30余万元 ,
表哥变成被告
7月27日此案第一次开庭时 , 原告索赔69万余元 , 但因未明确侵权还是违约 , 被要求另行开庭审理 。
此后 , 被告“幻影星空”蹦床馆
又以琪琪表哥小王未按要求起跳为由 ,
要求其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
原本计划作为证人出席的小王 , 在10月13日庭审当天与蹦床馆方两位代理人一同坐到了被告席的位置 。
当天早上9:30开始的庭审中 , 原告律师援引《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将此案确定为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 并向被告提出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在内的309086.68元赔偿 , 比第一次开庭时减少了近40万元 , 主要是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由50万元下调到了10万元 。
对此 , 被告律师当庭提出异议 , 首先认为原告法律适用错误 , 应该先起诉商户而非将蹦床馆经营者李先生一并起诉 。 其次 , 因为原告缺少专业伤情鉴定及转院过程较长 , 不排除有延误治疗的可能 , 尚不能对琪琪完全性截瘫的现状和蹦床馆的行为建立明确因果关系 。 再次 , 导致琪琪受伤的“人体炸弹”蹦床项目本身具有一定风险 , 其签署的免责条款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
被告律师同时声称 , 小王在事发时由于没有尽到保障人的义务 , 未听从工作人员手势就过早起跳 , 应当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 蹦床馆使用的设备均来自合法厂商 , 且设置了安全警示牌、注意事项等提醒 。
原告琪琪代理人回应 , 经营者李先生应该承担蹦床馆侵权责任的连带责任;在法庭意见一致的前提下 , 本次作为第三方责任人出庭的小王不应承担任何赔偿 。
两名证人描述不一 ,
质证仍未完成
稍后进行的举证环节中 , 原告共提交了四组、超过20件证据 。 包括蹦床馆营业执照、医疗费发票、蹦床国家标准等 。 原告律师认为 , 事发当天监控录像显示 , 工作人员并未引导当事人阅读免责协议、观看安全视频 , 没有履行保护顾客安全的义务 。 律师还引用了相关新闻报道 , 从力学角度解释了“人体炸弹”项目的基本原理 , 以及缺乏专业指引会导致的后果 。
整场庭审中 , 控辩双方在引用“法律条款”、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 在最后进行的证人询问环节中 , 两位证人对事实供述的不一致 , 更让案情蒙上了一层迷雾 。
第一位证人 , 琪琪男友小鲁在对事故经过作出描述时 , 称工作人员在未进行任何安全方面的告知、也未安排观看安全视频的情况下 , 就主动邀请他们三人体验“人体炸弹”项目 , 且没有明确传达“开始”手势 , 而是放任他们自行起跳 。 在琪琪受伤后 , 工作人员非但没有及时采取任何急救措施 , 还称“大家都是这么玩的” 。
第二位证人 , 运动馆工作人员季女士称 , 在游戏第一回合开始前 , 她已经提醒三人要听从工作人员指示 , 也向琪琪和小鲁两人明确要等待举手动作才能起跳 。 她承认在第二回合琪琪被小王弹出前没有做手势引导 , 但原因归咎于小王在琪琪姿势未调整好的情况下急于起跳 , 导致她没有机会及时制止 。 对于蹦床馆的安全情况 , 季女士坦言 , 虽然事发前接受过3-4天的器械培训 , 但没有收到书面培训资料和具体动作规范说明 , 现场也没有配备专业急救员 , 缺乏紧急情况下的处理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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