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被撞身亡,死者“赔了”8万!家属不服交警认定请来法官,最终……
长江日报-长江网10月13日讯
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邀请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磊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 , 帮你快速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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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殷磊院长正在直播 。 通讯员李金星摄
据了解 , 近年来 , 汉阳区法院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 在交通事故、消费维权、物业服务、劳动争议、银行金融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 , 联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分别搭建多个联合调解工作平台 , 广泛吸纳律师、心理咨询师等行业专家为特邀调解员 , 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 汉阳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2014年成立以来 , 每周有一天时间在汉阳大队巡回审理案件 , 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 , 将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 同时 , 还在交通大队设立一间巡回调解室 , 对交通事故案件的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进行指导 , 与司法调解相互配合 , 无缝对接 , 形成良好的“三调联动”解纷模式 。
2017年以来 , 汉阳区法院先后被授予“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等称号 。
截至10时15分 , 2103位网友参与了互动直播 , 44位网友的问题得到了解答 。 目前 , 直播互动仍在进行中 , 网友可登录长江论坛(http://bbs.cjn.cn)“今天我值班”板块参与 , 跟帖留言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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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殷磊院长正在直播 。 通讯员李金星摄
【典型案例】
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 死者负次要责任
家属不服交警认定 , 请法官介入结果依旧
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 死者竟“赔了”8万元 。 10月13日 , 做客长报周二之约时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殷磊披露一起引人深思的交通案 。
6月的一天晚上 , 家住汉阳区孟家铺的陈奶奶有事外出 。 谁知没过多久噩耗传来 , 陈奶奶在过马路时被货车撞倒 , 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汉阳区交通大队接报警现场勘查发现 , 从刹车痕迹测算货车并未超速 , 事发地点入夜后灯光昏暗 , 陈奶奶当时穿着深色衣服 , 又未走斑马线 。 据肇事司机涂某回忆 , 等他发现前方有人猛踩刹车 , 为时已晚 。 最终得到出结论:肇事司机驾车时撞人 , 负主责;受害人陈奶奶未走斑马线被撞 , 负次责 。
“人被车子撞了还要负责任 , 哪有这个道理?”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 , 陈奶奶的家属找到交通大队非要讨个说法 。 他们坚持认为 , 肇事司机驾车撞人 , 就应该负全责 。 双方相持不下 , 只得请设在该队的汉阳区交通巡回法庭介入 。
接受理该案后 , 巡回法庭对交通大队的认定进行了复查 。 在认真审查了事故视频和车辆痕迹鉴定后 , 承办法官认为交通大队的认定无误 , 陈奶奶虽然是受害者 , 但在事故中她确实负有一定的责任 。 陈奶奶在过马路时既未走斑马线 , 也未做好通行预判 , 作为一个成年人 , 她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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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殷磊院长正在直播 。 通讯员李金星摄
他建议陈奶奶的家属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 , 在一般交通事故 , 次、主责按三七分 , 考虑到陈奶奶被撞身亡 , 可以按二八分 。
见法官这样说 , 陈奶奶的家属勉强接受 , 并提出 , 陈奶奶被撞身亡 , 依法应赔偿51万元 。 肇事司机只购买交强险未购买商业险 , 担心其无力赔付 。 “交强险不分责任先赔 , 剩余部分才按主、次责分别承担 。 ”法官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到场 , 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付死者家属损失 , 共计11万元 。 剩余40万元 , 双方经调解签定协议 , 当事双方按责任二八比例分摊 , 即肇事司机涂某赔偿陈奶奶家属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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