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明知朋友喝酒还将车辆交其驾驶?小心被追究刑事责任


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是大部分司机都有的共识 , 但如果车主明知朋友喝了酒 , 还将车辆交给对方驾驶 , 车主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近日 ,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 , 判决已经生效 。
驾驶■明知朋友喝酒还将车辆交其驾驶?小心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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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 , 被告人丁某与王某是多年好友 , 去年9月的一天 , 两人和朋友在一家餐厅小聚 , 餐桌上都喝了不少酒 。 聚餐结束后 , 王某提出自己喝得少要帮忙开车 , 丁某于是将名下的小轿车交给王某驾驶 , 同时自己也坐在该车上 。 王某驾车途中发现有民警夜查酒驾 , 立即下车逃跑 , 被正在执勤的民警现场查获 。

驾驶■明知朋友喝酒还将车辆交其驾驶?小心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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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测 , 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4.2mg/100ml , 属于醉酒驾驶 。 鉴于两人认罪认罚 , 法院依法判处开车的王某拘役两个月 , 缓刑三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借车的丁某也被判危险驾驶罪 , 拘役一个月 , 缓刑两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徐闽说:他们俩都是危险驾驶罪 , 明知朋友醉酒仍然把车借给朋友的那个人 , 从我们《刑法》理论上来讲就是一个共同犯罪 , 我们认为他主观上存在故意 。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 除酒后驾驶的驾驶员本人外 , 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 , 仍然极力劝酒并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 , 或者是明知驾驶员已经饮酒 , 还教唆、胁迫其开车 , 且像本案车辆所有人已经知道借车人醉酒且要求开车时 , 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 , 这三种情形都属于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 法官提醒 , 既要自己做到喝酒不开车 , 也不能唆使身边人 。 一般人认为自己喝了酒没开车 , 怎么会构成犯罪?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 作为共同犯罪的共犯 , 不一定有实施醉酒驾驶的行为 , 进行教唆也是共同犯罪 , 提供工具帮助也是共同犯罪 。徐闽说 。
【驾驶■明知朋友喝酒还将车辆交其驾驶?小心被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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