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向亲弟弟“赵三贪”行贿500万 这名商人一审获刑5年( 三 )


另据曾某证言 , 其在回龙圩土地整理项目盈利190万 , 在回龙圩垃圾填埋项目盈利39万元 。
证人王某玲证实 , 2018年10月的一天 , 其与赵文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 后来做了他的情人 。 2019年2月 , 赵文旺为安慰她 , 让赵绍杰向其银行账户转账20万元 。
宁远县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赵绍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人民币500万元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 同时 , 赵绍杰主动向监察机关供述其行贿的事实 , 且当庭认罪 , 系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赵绍杰在监察机关主动交待行贿行为 , 对侦破王新科诈骗案起关键作用 , 可以减轻处罚 。 被告人赵绍杰积极退赃 , 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2020年7月22日 , 被告人赵绍杰犯行贿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 由扣缴机关上缴国库 。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陈剑、周刚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 , 赵绍杰、赵文旺被查期间 , 还曾拉拢看护人员帮助进行信息传递 。
该一审判决书介绍 , 2019年3月 , 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辅警陈剑、周刚毅被派到永州市监察委执行看护任务 。 二人分别为被看护对象赵文旺、赵绍杰传递信息 , 致使赵文旺、赵绍杰翻供 , 严重干扰了办案 。
2019年8月10日 , 陈剑、周刚毅被抓获归案 , 同年12月 , 二人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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