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让老师牵线搭桥找人替考 在外打工无法参加成人高考



近日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宿迁市首例代替考试案作出一审判决 。

2019年10月26号 , 在2019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宿迁学院考点 , 监考人员在核对身份时 , 发现考生周某的相貌与提供的身份证照片不相符 , 监考老师于是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樊浩说 , 替考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规则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 构成代替考试罪 。
「替考」让老师牵线搭桥找人替考 在外打工无法参加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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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 , 周某为应参加考试人员 , 因其在外地打工 , 没有时间回宿迁参加考试 , 便通过自己曾经的老师徐某找人替考 。 徐某一开始并不同意 , 但经不住多次请求 , 便找到学生沈某代替周某参加考试 。
【「替考」让老师牵线搭桥找人替考 在外打工无法参加成人高考】考试当天 , 徐某将沈某送到考点 , 将事先准备好的周某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考试用具交给沈某 。 没想到 , 第一门考试就被抓个正着 。 随后 , 民警在徐某家中将其抓获 , 周某经民警通知也主动到案 。
法院审理认为 , 徐某与周某共同实施代替考试的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 ,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 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处罚金3000元 。 被告人沈某由于是未成年人 , 被送往指定管辖地点进行管辖 。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李明洋 胡超 宿迁台/陆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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