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重磅!南京深夜发布楼市新政( 二 )


7
Q:如何处罚房产交易中的不诚信行为?
A:《通知》明确 , 购房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伪造购房证明、资金证明的各类不诚信行为 , 将一律取消购房资格 , 并依据《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如诱导或参与造假的 , 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如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 , 诱骗消费者交易 , 炒作学区、哄抬房价、协助开具虚假证明的 , 将根据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房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规定 , 实施跨部门、多领域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 ,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银行工作人员参与造假的 , 由金融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8
Q:如何惩处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
A:《通知》提出 , 要加强涉房媒体行业自律 , 准确客观反映房地产市场情况 。 凡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严重误导市场预期 , 扰乱市场秩序的 , 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目的是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 有利于买房人全面客观准确的了解我市房地产市场真实情况 , 科学理性地做出买房决策 , 稳定市场预期 。
9
Q:属地政府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住房■重磅!南京深夜发布楼市新政】A: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 对土地上市节奏和房屋销售方案加强统筹指导 ,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 , 保证属地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来源:江苏新闻 编辑/沈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