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鸡汤文,请群演!26岁“白富美”靠朋友圈非法集资3亿(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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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检察院受理本案后 , 经审查认定: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 , 卢某在无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 , 虚构事由 , 以高额佣金或利息为诱饵 , 长期多次向30余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累计人民币3亿余元 , 所得款项被用于归还前债、支付利息、消费挥霍等 。 至案发 , 共计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1900余万元 , 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 数额特别巨大 。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自杭州网、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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