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死刑|( 三 )


文章图片

▲李朋所工作的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
警方称 , 为了获取郑坑村的工程 , 李朋在刘继法的安排下 , 指使苏杭等人开车撞死许月田 , “有明确通过犯罪获取经济利益的犯罪目的 。 ”
许月田死后 , 刘继法、李朋安排了苏杭的出逃计划 , 将苏杭秘密送出聊城 , 直到近一个月后 , 苏杭才在聊城另一个县某饭店的职工宿舍被抓获 。 他们还为苏杭聘请了律师 , 帮苏杭在看守所缴纳钱物 , 为苏杭母亲提供生活资金 。
“苏杭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 我会安排他去聊城上学 , 租个房子 。 你到我公司上班 , 我给你工资 。 ”李朋供述 , 事后 , 他曾如此对苏杭母亲表态 , 但他一直没有把指使苏杭撞人的实情告诉苏杭母亲 。
李朋一共给了苏杭母亲7万元左右 。 刘继法则托人转给李朋50万元现金 。
【不要赔偿】
许娜还记得父亲死去的那一天 , 接到消息后 , 她赶到医院抢救室 , 看到父亲已经面目全非 , 头上破了一个大洞 。
医生让许娜准备后事 , “你父亲已经不行了 。 ”许娜跪在地上 , 跪了一个多小时 , 求着医生再抢救一下 。 父亲的遗体被送到太平间 , 她又在太平间的地上跪了一个多小时:“为什么这么狠?”
父亲许月田被撞死三年后 , 2019年10月18日 , 许娜收到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 。
聊城中院在判决书中称 , 刘继法因对许月田举报不满 , 先是授意他人殴打许月田致轻微伤 , 后又授意李朋“教训”许月田 。 在李朋的安排下 , 苏杭驾车撞死许月田 , “刘继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苏杭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朋构成故意伤害罪 。 此外 , 李朋还因其他数起犯罪事实 , 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
聊城中院一审判处刘继法、苏杭死刑 , 李朋被判处无期徒刑 。 刘继法、苏杭等人选择上诉 , 认为判处死刑“过重”了 。
刘继法在上诉状中称 , 他与许月田有矛盾 , 但无深仇大恨 , 他指使他人“教训”许月田 , 但没有想到会造成死亡结果 , 系苏杭违背指示 , 临时起意 , 许月田之死应由撞人者苏杭承担责任 。 他说 , 希望二审法院“少杀慎杀 , 作出改判 , 体现国家施行仁政的形象 , 体现刑罚的改造功能价值” 。
苏杭则在上诉状中称 , 他揭发刘继法、李朋等人罪行 , 属重大立功 , 应当减轻处罚 , 希望二审法院给予“一个新生的机会” 。
从许月田家属代理律师王艳涛处获悉 , 今年9月初 , 山东高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 , 目前尚未宣判 。
王艳涛律师表示 , 综合全案事实证据 , 根据相关法律对“死刑立即执行”情形、条件的规定 , 山东高院应综合考虑刘继法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李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 , “考虑到其雇凶杀人的犯罪动机卑劣 , 手段极其残忍 , 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 , 犯罪后相互串供、妨害司法秩序 , 浪费司法资源等因素 , 希望维持对刘继法、苏杭的死刑判决 , 这也符合家属和社会公众对正义、公正的期待 。 ”
【获死刑|】许月田家属表示 , 刘继法等人一直希望通过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 但他们不想要一分钱赔偿 , “我们希望法院公平公正 , 维持对刘继法、苏杭的死刑判决 , 还我们一个公道 , 告慰死去的父亲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