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家幼儿园拖欠工资、不缴社保,幼师讨薪无门,法院给说法!( 二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根据本案的证据材料 , 可以看出王为俊参与优勒美艺术幼儿园的经营 , 包括餐饮和校车运营、学生离园退费经办、老师离职后情况询问、日常事务联系等 , 优勒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优勒美艺术幼儿园的违规经营行为对外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责任 , 且该公司的成立时间与幼儿园的开园时间一致 , 故可以认定公司实际在经营幼儿园 。
由于优勒美幼儿园没有独立注册成立 , 刘女士作为优美幼儿园的老师 , 应当认定与优勒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上海这家幼儿园拖欠工资、不缴社保,幼师讨薪无门,法院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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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 , 证明了工资拖欠情况 , 故支持公司应支付刘女士工资差额的诉求 。
综上 , 2020年5月27日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优勒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刘女士2018年12月、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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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要求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
2018年1月31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 。
《意见》指出 , 要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 。 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 , 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 ,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 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 , 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
作者 | 陈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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