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丨北京农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 , 在提档以及专业分配时 , 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 , 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 。
第十八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风景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 。 色盲限报我校环境设计专业 。 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时 ,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 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
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招生专业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其他专业不限 。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教育部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在招生时实行计划单列或划分在本科二批B及以下批次的省份(区、直辖市) , 该类专业录取新生入学后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 , 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年学校在该省(区、直辖市)非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最低录取分数线 。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 , 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
第二十三条 双培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政策 ,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 ,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 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
普通类专业:
园艺、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等授予农学学位的专业免收学费;
【招生|章程丨北京农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非农纯理工本科专业4600元/年·人;
文理兼收本科专业4200元/年·人 。
艺术类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8000元/年·人 。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国内36000元/年·人 , 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住宿费分别按英国、澳大利亚当年标准交纳 。
住宿费:650-1200元/年·人 , 具体标准以当年实际入学分配宿舍为准 。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制度 , 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
1.农科专业学生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 其它按照800元标准发放 。
2.非农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
3.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 。
4.国家励志奖学金: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非农专业学生 , 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6.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一次 , 最高2000元 。
7.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积极为每位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或北京银行助学贷款手续 。
8.勤工助学:学校鼓励勤工助学 , 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 。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s://zsb.bua.edu.cn/
电子邮箱:buazsb@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 , 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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