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聚焦!哈工大、哈工程发布2020本科招生章程!这些录取规则要看仔细( 二 )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 , 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 。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 , 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 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 , 采用分数优先原则 , 专业之间无级差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 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 , 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 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 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 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 , 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 。
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 , 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 , 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 , 实行动态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 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 ,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 复查不合格的学生 , 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https://zsb.hit.edu.cn) 。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 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 本章程公布后 , 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 , 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 , 并另行公布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校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网址:https://zsb.hit.edu.cn
E-mail:hit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邮政编码:264209
招生办咨询电话:0631-5689455
网址:http://zsb.hitwh.edu.cn
E-mail:zsb@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
邮政编码:518055
招生办咨询电话:0755-26035891
网址:http://zsb.hitsz.edu.cn
E-mail:ugadmissions@hit.edu.cn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依法治招”工作要求 ,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 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简称为“哈工程”) , 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是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 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 邮编为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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