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重磅!高淳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来了( 三 )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 严格按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 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
(二)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 , 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 ,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 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
(三)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经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 , 严禁超计划招生 。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一次性全部录取 。 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 , 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 , 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七、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没有分配安置房且没有房产的 , 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证明资料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家庭户籍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
2.有安置房且已交付的 , 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
3.有安置房但未交付的 , 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19日至20日携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到区招考中心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
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 跟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我区暂住的非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一)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 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招考中心 , 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
(二)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
7月19日至20日 ,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招考中心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 并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 。 对符合条件的 , 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 , 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项目 , 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可于7月27日再次向区招考中心提出申请 。
8月20日前 , 区招考中心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 , 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 并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入学安排名单 ,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名单上的指定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
(三)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
6月底前 , 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 。 7月中旬 , 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
(四)工作要求
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具体条件和工作要求在《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中具体说明 , 《实施办法》将通过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gcqzsks)等媒体公布 。
九、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 , 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 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 严格做到“零拒绝” 。
十、电脑派位
有参加电脑派位意向的适龄学生 , 可在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 。 报名后 , 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 , 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 , 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 , 完成录取相关手续 。 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 , 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 。 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 , 视为放弃 。 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 也不得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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