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6月15日中午 , 郑爽在社交平台写道:“我还在录节目空闲看到这些 , 我没时间 , 你们团队现在是有多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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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配了两张图 , 第一张应该是郑爽和公司工作人员的对话 , 其中工作人员转发了张寒青发的一段话:“刚才寄出了我们的律师函 , 2天之内请郑小姐删除诽谤微博并发表对我公司的正式公开道歉 。 既然你们敢睁眼说瞎话的诬陷我 , 那我就赌上我公司全体的名誉来跟你们的诬陷抗争到底 , 让法律来作证到底谁在说瞎话 , 谁在信口雌黄黑白颠倒 , 你们有什么证据都可以诉诸法律 , 我也会向全社会公开诉讼细节 , 别觉得老实人好欺负!”另外一张 , 则是对话中的律师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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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先来简单回顾一下郑爽收到这封律师函的原因 。 事件起因要回到6月2日深夜 , 郑爽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和一家合作方早就想结束关系 , 并在最后写下“入山不怕伤人虎 , 只怕人情两面刀”这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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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在那之后 , 接连曝出来多条郑爽的负面消息 , 比如她在闲鱼出售过期商品 , 以及将节目组里的玩具拿出来兜售等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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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晚 , 郑爽发了一条长文 , 前面解释了出售玩具的事情 , 后半部分话锋一转 , 那句“已经被我拉黑的某某朋友 , 想借我的一组黑图把自己捧红的前商务团队”显然暗示自己这一波负面是这家公司搞出来的 。
接着郑爽毫不留情面地亮出了“北京少年企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并曝光了分成20%的数字 , 并认为这个比例是“榨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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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指出公司名字的内容彻底惹怒了少年企画 , 而这家公司的老板正是对话中的张寒青 。 有趣的是 , 以郑爽经纪人自居的张寒青在上个月5月12日的时候还替郑爽出头 , 手撕节目方 , 认为物料在丑化郑爽 。
通过郑爽晒出的对话和律师函 , 可以总结出三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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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 总结这次风波 , 郑爽有几件事做错了 。
第一 , 作为艺人 , 郑爽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树敌 , 其实她和少年企画的合作很简单 , 她不属于对方培养起来的艺人 , 没有苛刻的合约 , 能合作就合作 , 不能合作和平分手就好 , 何必要在社交平台公开撕的这么难看?从郑爽近期的几条黑料来看 , 都出现在6月2日她的那条内容之后 , 不排除是有人在背后下手 , 但郑爽有苦说不出 , 因为她没有证据 。 如果不摆上台面 , 而是私下解约会好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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