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招考信息】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江苏龙网_原题是:【招考信息】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 , 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 , 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 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 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评价|【招考信息】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文章图片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
评价|【招考信息】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文章图片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 , 在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 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 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 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
评价|【招考信息】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文章图片

第十四条 学校2020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30人 , 分专业计划如下:
评价|【招考信息】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文章图片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
评价|【招考信息】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文章图片

第十五条 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 。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6A4B及以上) , 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 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 , 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 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 , 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 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学前教育专业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 。
(二)学前教育以外的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一类条件
(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 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