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江苏发布修订后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月11日 ,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预案》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 , 省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

《预案》明确 ,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 作为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日常办事机构 , 由省应急厅和省林业局共同组成 , 主任由省应急厅厅长担任 。
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全省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 , 并针对重点火险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 , 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 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
一旦发现或接报火情时 , 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了解和掌握森林火情 , 按照规范要求第一时间向灾害发生地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和先期处置情况 。 必要时 , 可同时越级上报 。
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接报后20分钟内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45分钟内将火灾书面材料上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森林■江苏发布修订后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火灾发生后 , 基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 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 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 , 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 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 由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 省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 由省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 当超出处置权限或救援能力范围时 , 请求国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给予指导和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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