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找短板改弱项 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

中国江苏网讯 6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联动开展涉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此次检查目的是从制度层面查找整改短板弱项,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 。
既重拳出击,也常态打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2月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后,我省立即行动,省政府建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实施了专项和联合执法行动 。
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野味”“野生动物”等字样的进行全面清理,对农家乐经营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排查,严禁任何形式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 。到6月5日已及时制止违法广告107条次,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 。在两次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执法联动1.85万次,立案查处案件13件,罚没款4.746万元 。
我省保护野生动物不仅重拳出击,也实现了常态化 。省公安厅每年都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并将其纳入市级公安机关绩效综合考评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尚建荣介绍,2016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破案28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01人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3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人,查获各类野生动物9600余只 。
2019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批准逮捕4件7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批准逮捕62件101人,提起公诉222件543人;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涉嫌非法狩猎案件,批准逮捕9件12人,提起公诉261件466人 。另外,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257件;2019年以来共发现141万只(条)野生动物,放生1996只(条),索赔生态资源赔偿金1445万余元 。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野生动物案件366件;疫情暴发以来,共审结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83件 。
鉴于野生动物是许多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潜在源头和传播节点,我省还构筑严密防线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省林业局副局长卢兆庆介绍,全省现有8个国家级、37个省级监测站,建立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中心,每年针对候鸟主动取样500个以上进行检测和分析 。省卫健委提供资料显示,我省建立覆盖到乡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推进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定期和专题风险评估工作 。
扩大保护范围,厘清部门权限
此次执法检查一个重要目的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评估,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省《条例》提供依据 。有关部门结合执法实践纷纷建言,其中在扩大保护对象范围,进一步理清管理权限上共识较多 。
结合审判实践,全省法院发现野生动物范围规定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对野生动物的内涵和外延作出规定,给办案机关带来困难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潘长胜因此建议,适当扩大保护范围,进一步细化野生动物分级管理制度,将普通野生动物也纳入保护、管理范围 。卢兆庆建议,根据《决定》精神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树立公共卫生安全的理念,扩大保护对象范围,增加禁食野生动物相关条款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俊胜建议,尽快出台我省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对没有列入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应尽快制定配套管理政策,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政策依据 。
保护野生动物的执法主体涉及到市场监管、公安、林业、渔业等多个部门,执法权限过于分散,野生动物执法专业性又较强,潘长胜就此建议,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当增加“整合野生动物的执法主体和权限”的条款内容,以便形成专业化的执法队伍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猎捕、人工繁育、进出口、运输、携带、寄递、储存、出售、购买、利用、宰杀、食用等环节,厘清各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解决职责交叉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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