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无锡检察机关出“大招”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无锡检察机关出“大招”】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2日电(采访人员 孙权)采访人员2日从无锡市检察院获悉,为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司法诉求,推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该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理念、方式、监督重点、职能延伸及工作渠道畅通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无锡市检察院通过走访民营企业457家、举办座谈会和研讨会23场广泛收集意见,并召开无锡检察史上首次“开放式”检委会当面征求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后出台 。
《意见》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平等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本地民营企业和外地民营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小微民营企业,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对政策不明、法律界限不清的,主动听取工商联、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从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的角度作出检察决定 。
《意见》还要求建立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涉罪案件中,充分调查了解企业运行状况,研判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 。
为精准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意见》明确,优化设置知识产权、涉黑涉恶、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准确、高效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
《意见》同时要求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生产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犯罪;推进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立案同步审查”、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机制,辅助解决技术事实认定、侵权鉴定等办案难题;打造“知识产权监督信息化平台”,进一步畅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维权反映渠道;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对构建“亲清”检企关系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无锡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官职权清单和司法办案纪律规定,落实违规过问、干预和插手检察办案情况报告制度 。(完)
推荐阅读
- 夫子庙■“秦淮灯会”“夫子庙小吃”等非遗重点保护 护航夫子庙,这个法明年施行
-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指数发布
- 「技能」首届全国技能大赛江苏勇夺第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 盐都区|15个高质量项目签约落户盐城高新区
- 江海|高水平建设沿海大湾区高质量打造发展新引擎
- 养老服务中心|新沂:高质量养老留住最美“夕阳红”
- 大比武|区住建局召开高质量发展大比武考核推进会
- 盐城环保科技城纪工委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华设高峰论坛在南京举行 描绘高质量发展新蓝图
- 长三角|能源领域精英齐聚南通 谋划长三角能源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