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憋得慌,“熊孩子”点燃塑料袋烧了家

在家憋得慌 , “熊孩子”点燃塑料袋烧了家
消防提醒:如孩子玩火引发火灾造成他人损失 , 家长有责任赔
上期一周119 , 曾报道了一名5岁男童玩打火机点燃窗帘引发火灾的事故 。然而 , 就在几天前 , 常州又有一名小男孩因为在家玩打火机把家给烧了 。
■在家憋得慌,“熊孩子”点燃塑料袋烧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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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被扑灭后 , 该住户家中已是一片狼藉 。
5月20日下午2时52分 , 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 , 武进区牛塘镇卢家新苑一居民家中起火 。附近的牛塘专职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前往处置 。
【■在家憋得慌,“熊孩子”点燃塑料袋烧了家】到达现场后 , 消防人员发现着火住户南北两边窗口都在冒黑烟 , 南侧阳台有明显火光 。由于室内消防栓无水 , 消防员采取沿楼道铺设水带的方式供水 , 到达着火楼层后立即组织扑救 , 大约半小时后所有明火被扑灭 , 所幸无人员受伤 。但屋内的家具、电器等设施几乎被全部烧毁 , 损失惨重 。
消防救援人员了解情况后得知 , 起火原因是家中小孩用打火机点燃塑料袋后引起的 。消防人员问孩子为什么玩火?孩子直言:“太无聊了 。”
消防部门就此特别提醒:家长要看管好家中小孩 , 不要让他们独自接触火源 , 以免发生危险 。孩子玩火 , 一旦造成火灾事故 , 家长们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 , 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 , 不予刑事处罚 , 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 ,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 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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