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江苏省教育厅最新通知: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三 )


(五)积极做好学位授予工作 。各高校要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获得学位 。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可适当延后论文提交时间、延后论文答辩时间、延后学位申请时间,并增加论文盲审/评审送审频次、增加答辩场次、增加学位授予批次 。
(六)扎实开展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 。各职业院校要积极、稳妥、有序地组织学生到低风险地区顶岗实习,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学校师生疫情防控范围,安排专人跟踪督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及时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 。要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由低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的地区,正在实习的学生要立即停止实习,学校要全时跟踪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要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疫情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
(七)有序开展科研活动 。各高校要加强复学复课期间的科研组织管理工作,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在线方式开展专题讨论、学术研讨等科研活动,引导科研人员聚焦疫情防控开展科研攻关 。要在做好防疫和各类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放科研实验室,定时做好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的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要在确保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研人员开展校外采样、校外调研、校外实验、校外技术服务等科研活动 。
(八)推动落实民办学校扶持政策 。省教育厅已会同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财政、金融等部门,重点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在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确保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 。各地要争取出台优惠政策,将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微企业,落实惠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停产歇业风险 。
(九)切实做好学校收费和学生资助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23号)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收退费管理,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和高校的收退费政策 。同时,省教育厅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出台规定,将受疫情影响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纳入还款救助范围,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里的部署要求,聚焦特殊困难学生,优化建档立卡、低保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的就学信息库,实施“一对一”精准资助 。要提前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适当延伸下沉办理点,减少学生跑腿和人员聚集 。
三、强化保障,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双胜利
统筹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是教育系统面临的一次大考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慎终如始,落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责任和措施,奋力夺取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双胜利” 。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 。要认真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的要求,不忽视任何一个细节,不留下任何一丝隐患,确保疫情不反弹 。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各校要着力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判、预警、预防、预演机制 。要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准确把握、科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预警机制 。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卫生校园、健康校园、文明校园 。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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