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江苏龙网_原题是: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 , 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继续在江苏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 , 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 ,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 致力医学事业并适合医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 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临床医学
5+3医
理科
28
口腔医学
5+3医
理科
5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5+3医
理科
6
临床医学
5
理科
40
口腔医学
5
理科
8
儿科学
5
理科
10
预防医学
5
理科
3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 , 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 。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时至2020年5月21日17时 。 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 , 点击“网上报名” , 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报名表 。 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 用A4纸打印 , 须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 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
2.符合南京医科大学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 须由所在中学审核、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校长签字确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 获奖证书应在南京医科大学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 , 南京医科大学不接受事后补报 。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
4.申请人自荐信 。 不超过1500字 , 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
四、选拔办法
(一)确定面试资格
1.依据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 确定面试资格 。
2.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于2020年6月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 , 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
(二)面试测试
1.面试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 , 以及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潜质及创新潜质等 。
2.南京医科大学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7月11-12日 , 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 。 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 参加面试的考生 , 请提前在报名系统中缴费 , 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规定 , 每位考生应缴纳考试相关费用60元 。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 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面试者 , 测试费不予退还 。
4.经公示无异议 , 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 , 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 , 未填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
五、录取政策
1.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 , 须参加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 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 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 , 所报专业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选科要求 , 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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