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花」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事关寒暑假、到校时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家庭作业……

14日 , 采访人员从省教育厅获悉
《黑龙江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
关于中小学减负措施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规定了开学后的相关事宜!

「陌上花」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事关寒暑假、到校时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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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措施”
从学生到老师
从课堂到课外
都进行了约束和控制

方案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 普通高中学校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 。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 严禁“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

→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 严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或上新课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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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严禁“掐尖”招生
违规跨区域招生

据介绍 , 我省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家庭等各方责任 , 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学校负责、家庭配合、全社会支持的长效机制 。 通过综合施策 , 标本兼治、依法治教、规范发展 ,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 , 推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 将减负落到实处 。

《实施方案》要求

要通过强化管理来减负 , 坚持执行“四零承诺”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 普通高中学校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 。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 严禁“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 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 严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或上新课 。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广告
须到教育部门备案

《实施方案》明确 , 通过提高质量来减负 , 健全基本教学规范 , 提高教学质量效率 , 向课堂、管理、教研、信息化等要质量 。

让学生在学校里、在课堂里就能够学懂、能够学好 , 把功夫下在校园内、下在课堂上 。

全省小学生、初中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 , 高中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 。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6、7、8小时 。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 小学其他年级、初中、高中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1.5、2小时 。

教师不得通过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公布学生成绩 , 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 不得布置家长批改作业 ,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 。

《实施方案》强调 , 通过规范校外培训竞赛减负 ,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严禁虚假宣传 , 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 , 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和招生 。 杜绝“超纲教”、“提前学” , 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 。

不得将升学率作为
教师考核、评优唯一指标

《实施方案》要求 , 通过科学评价来减负 , 各级人民政府要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 , 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 不得将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作为教师考核、绩效、评选先优模唯一指标 。 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 , 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改革 , 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 , 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实施方案》还严格规范在职教师行为 , 要求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严禁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 严禁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学生相关信息 , 严禁违规收取费用征订教辅材料 , 严禁收受学生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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