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7月1日起实施 相关学校采用外国教育教学模式 江苏出台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新规


《江苏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印发 , 自7月1日起实施 。 《办法》规定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等主体 , 可申请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 学校可实施学前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 , 采用外国教育教学模式 。 学校主要招生对象为在我省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籍) 。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王尧 李栋 高涵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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