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孝义一煤焦公司违法排污被罚一百万元 三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中新网太原5月10日电 (杨杰英)10日 , 采访人员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 , 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因违法排放污水 , 被高限处罚100万元 , 公司三名直接责任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
5月7日8时 , 文峪河南姚出境断面自动站监测反映氨氮浓度达到35.4mg/L , 超地表水V类标准16.7倍 , 水质严重超标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 , 就断面水质超标问题 , 立即对孝义市开展定点督察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潘贤掌要求 , 疫情防控期间 , 无特殊情况监管部门提倡非现场检查 , 做到“无事不扰” , 但这绝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逾越法律法规的底线 , 非法排污 , 生态环境部门要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特别是对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故意违法的企业 , 一定要铁腕执法“零容忍” , 坚决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 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 确保6月底前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 。
现场检查发现 , 孝义市南干渠从汾介路、兴安化工南侧至入文峪河口段有焦化废水特征性气味 , 立即进行分段采样检测 , 确认有工业污水排入南干渠 , 马上组织逐户排查 , 在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发现有排放现象 , 经采样、化验 , 结果为氨氮23mg/L、COD137mg/L , 严重超出氨氮2mg/L、COD40mg/L的标准 。
在证据面前 , 企业承认了违法事实 。 因近期雨水较多 , 企业乘下雨之机 , 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从雨水排放口排入南干渠后流入文峪河 。
【山西孝义一煤焦公司违法排污被罚一百万元 三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 ,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高限罚款100万元 , 公安部门依法对三名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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