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动魄的"醉"后一夜!司机离开48秒后,乘客被撞身亡

惊心动魄的"醉"后一夜!司机离开48秒后,乘客被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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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 , 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两侧停满了等客的出租车
随着堂食恢复 , 聚会谈事的日子越来越多 , 那么 , 喝多了该如何回家?这个看起来并不复杂的问题 , 各种巧合下 , 或许也会变成纠缠的局面 。 5月7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近日 , 一起因醉酒后乘坐出租车出现意外的案件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 一名出租车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醉驾入刑后 , 对乘客来说 , 酒后打车回家是最正常不过的举动;对于广大司机来说 , 夜间拉到酒后乘客 , 似乎也不是啥奇怪事 , 乘客赵某的悲剧到底该谁来“买单”?又该如何避免?连日来 , 采访人员就此事进行了走访 。
【案情】乘客醉酒后被出租车司机“放”快车道 , 48秒后被撞身亡
结束晚班后 , 郑州出租车司机薛某本应在白天好好补觉 , 却在这天早上9点接到了交警打来的电话 。 这个电话 , 打破了他原本按部就班的生活 。
时间往前调5个半小时 。 2018年8月9日凌晨 , 薛某在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一酒吧门口等客 , 3时30分许 , 一名喝多的客人上了薛某的出租车 , 告知其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大学附近 。 薛某驾驶出租车行至科学大道与西三环立交桥时开始询问乘客具体去处 , 但因其醉酒熟睡一直没有叫醒 。
根据监控显示 , 当日凌晨3时54分18秒 , 薛某将出租车停靠在紧邻人行道的第一机动车道上 , 下车后打开右后方车门将乘客叫醒 , 乘客下车后 , 依然呈醉酒状态 , 沿机动车道向出租车后方行走 , 并坐在出租车后方邻近人行道的第二机动车道内 。 薛某于当日3时56分4秒驾车离开 。
由于乘客并未支付车钱 , 薛某走之前 , 看到了乘客落在后座的书包 , 却并未提醒 。 他想 , 有背包在 , 乘客酒醒后一定会设法联系他取回 , 届时可索要车费 。
薛某没有想到的是 , 在他驾车离开后约48秒 , 一辆沿科学大道由东向西经过的小轿车 , 以75km/h的时速将坐在机动车道内的醉酒乘客碾压致死 。
【判决】出租车司机过失致人死亡 ,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同日14时30分 , 赵先生在新乡接到家人的电话 , 说他的侄子赵某在高新区科学大道雪松路交叉口被撞致死 。 家人通过当晚跟赵某一起聚会的朋友了解到 , 赵某当晚喝了不少酒 , 最后由朋友送上出租车 , 车上就他一位乘客;由于出租车司机将赵某放置在机动车道上离开 , 赵某家人认为 , 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或者间接故意杀人 。
2019年9月20日 , 司机薛某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随后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 最终 , 高新法院以被告人薛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 薛某上诉 , 2020年4月10日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
(问题1)乘客下车后再出车祸 , 出租车司机到底错在哪里?
薛某辩护人辩称 , 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是运输合同法律关系 , 在乘客下车时双方合同解除 , 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下车后不应再承担保障义务;乘客无法说出确切地址 , 薛某不得不停车询问 , 后乘客主动自行下车 , 出租车司机只需保障下车点处于相对安全的环境即可 , 自乘客下车后 , 薛某对乘客没有救助义务 。
法院审理查明 , 《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显示:客运出租汽车不得在快车道和禁停路段调头、上下乘客 。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 , 证明薛某停靠地点属于机动车道 , 停靠地点未发现有允许出租车临时停车标志 。
(问题2)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未牵涉薛某 , 那么乘客死亡是否与薛某有关?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 , 小轿车司机舒某驾驶车辆超速 , 乘客赵某在行车道内坐卧停留 , 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 既然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未牵涉薛某 , 乘客死亡是否与薛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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