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童被虐打 施暴方或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三 )


因此 , 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特定主体的申请而撤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 , 这里的“特定主体”是指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 , 将指定新的监护人 。 法院根据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 , 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
但在实践过程中 , 由于配套制度的缺失 , 居委会等相关单位担任监护人往往缺乏现实可操作性 , 因此 , 如果必须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 , 法院通常会尽可能在孩子的亲属当中选择合适的监护人 。
文/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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